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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07 09:25: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1.报名、上传附件:2020年8月9日9:00—8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0年8月9日9:00—8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2020年8月9日—8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0年8月9日9:00—8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0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胥江路89号415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不需提供)。

  4.学历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6.《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