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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莱芜技师学院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0-08-10 08:55:16   地区:山东   浏览:0

  如果博士或首席技师、大赛获奖人员任何一个岗位报名出现空缺,空缺岗位计划相应增加到另一岗位。报名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取消引进计划。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面谈、面试

  1.面谈。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高于1:5的,根据单位实际,将组织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具备相应教师岗位身体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方可合格;最多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博士研究生和首席技师、技能大赛获奖者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首席技师、技能大赛获奖人员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其他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以及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谈、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学院各处室系范围内有序流动。

  九、管理使用

  博士岗位应聘者一年内不能取得有效教师资格证的转为其他岗位。其他岗位应聘一年内不能取得有效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者,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人才绿卡的享受副高职称待遇;省首席技师、国家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二类大赛前15名者不受年限限制,优先评聘中级职称;省级一类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前3名者优先聘为初级岗位。

  十、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由学院提出聘任意见,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引进人才落户。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在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亦可在济南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3.生活补贴及其他补贴。按济南市有关政策执行。

  4.配偶及子女入学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省首席技师,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学院积极协调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