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10 08:59:09   地区:浙江   浏览:0

  4.组织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推出岗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572-2760055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在2020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统一为工作时间):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572-2555129

  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2-2030010

  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人事科0572-2760056

  点击下载>>>

  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2020年下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