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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连云港市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第二次招聘新教师公告
2020-08-06 14:4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云县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新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其中:岗位代码为B001、B002的岗位,限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代码为B003-B019的岗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学历;岗位代码为B020、B021的岗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九)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要求,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须承诺在自聘用之日起1周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对教师资格证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