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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招聘公告
2020-08-06 15:31: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会计岗位1人。岗位要求:从事财务管理工作,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考生报考,有会计职称或1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质检岗位1人。岗位要求:从事粮食质检工作,要求具有粮油质量检验资格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四)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方式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周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应确保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各类技术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先按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资待遇

  1.月工资3500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

  1、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2、附件二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1895331792713370683159

  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