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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夏季南通市通州区及南通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公告
2020-08-06 15:36:12   地区:江苏   浏览:0

  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1日09:00-8月14日17: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09:00-8月15日17:00。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才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改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09︰00~11︰30。

  6.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7.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四、招聘办法

  01-22岗位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其他岗位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参加对象。除01-22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通州人才网公告。

  5.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新疆、大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须离开当地后集中医学隔离满14天,且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