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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第五批“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市属卫生健康系统第一场招聘公告
2020-08-06 15:36:5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补充材料的时间不应晚于初审截至时间。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之前,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提前至少3天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名校人才特招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4.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布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

  (三)考察、体检与公示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zbwsrc.cn)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对因疫情原因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用公示,在取得相关证件之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