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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乌审旗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05 09:45: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2020年乌审旗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和医疗保障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含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由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五)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考生,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考核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需达到公开招考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等情况致使考察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只递补一次。

  (七)体检。

  1.体检。体检医院为乌审旗人民医院,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考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及管理,按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本次录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和医疗保障服务人员试用期满后,1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证书者解除合同。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其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考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