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龙岩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2020-08-05 09:50: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加分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及时下载打印《2020年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八、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