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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5 09:1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2020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定向招聘张家港户籍江苏省2020届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9日至2002年8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张家港市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

  1.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0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117.48.157.24:8030/wsbm)。

  4.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9日8:30~8月11日19: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8月9日8:30~8月1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