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淄博高青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五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05 09:28:03   地区:山东   浏览:0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2、面试人员:

  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评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5、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体检与公示

  考察人选的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考察体检公告为准,考察体检公告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