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05 09:35:41   地区:福建   浏览:0

  (三)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选岗和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统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须提交自动放弃选岗书面申请并服从主管部门安排。

  此次招聘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报名方法,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按照成绩高低根据对应的报考岗位依次自主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其中仓山区妇幼保健院、城门镇卫生院、仓山镇卫生院、螺洲镇卫生院为财政核拨单位,建新镇卫生院、建新镇第二卫生院及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财政核补单位。

  经体检合格,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进入体检的人员,在选岗和考察前,因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选岗之后,因考核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咨询

  1.咨询电话及地址:

  仓山区卫健局0591-63195901联系人:徐女士

  仓山区人社局0591-83503313联系人:苏女士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楼7层

  2.本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并由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再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472407。

  八、其他事项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仓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