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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阜阳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8-05 09:46:04   地区:安徽   浏览:0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二)笔试

  1、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卫健委网站及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院将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学位者、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审查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同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我院使用社会化用人员额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试用期与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我院纳入编制管理文件精神的,可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正式报到时,拟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将严格加强监督力度。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3、医院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关注医院及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

  凡替考者及除名人员名单,将上报上级机关,并将结果录入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其终身信用会受到影响。

  五、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