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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岩新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
2020-08-05 09:49:44   地区:福建   浏览:0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区职改办最终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6)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的岗位,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事业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3.截止2020年7月31日,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年、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本市或龙岩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新罗区2020年服务期满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不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相同,采取面试方式,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6.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