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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9人)
2020-08-04 10:43: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10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0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