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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市衡阳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4 16:4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5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笔试类招聘岗位:

  本次笔试类公开招聘教师120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20年笔试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条件(表一)》和《衡阳县2020年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条件(表二)》。

  (二)面试类招聘岗位:

  本次面试类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20年面试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条件(表三)》。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及试用期或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分配方式

  依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报考的相应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蒸阳教育网、蒸水党建网、衡阳县新闻网、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县各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1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请认清类别,准确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00至8月14日18:0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589921,6823238);

  (4)本公告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名;

  (5)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6)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纳报名费,8月14日18:00点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