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运城市绛县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0-08-04 16:48: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现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这次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定校、定岗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农村薄弱学校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注: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7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日及之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3.资格证要求:(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初中、小学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对暂未取得者,要求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证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普通话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对暂未取得者,要求被聘用后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要求: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晋西北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地为山西省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军人视同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