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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及招聘教师公告
2020-08-03 10:4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加强疫情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文件精神,邵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8名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整个选调及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录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

  一、选调及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条件(见岗位表)。

  6.其他说明:

  ①邵阳市教育局直属教育单位在编人员、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②邵阳市范围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④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⑤教师资格证要求: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签署“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⑥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体检(选调岗位人员不需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30日起,在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aoyang.gov.cn/),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