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普洱市财政局人才智力引进公告
2020-08-02 17:29:29   地区:云南   浏览:0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提供面试使用。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考官从内容维度和过程维度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价,内容维度是考生认识分析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是实质内容和核心要素,过程维度是考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行为表现;面试时,将面试考生题本放在考生席上,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考生逐题答题,主考官不再念题目,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面试成绩经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生效。

  6.面试成绩计算和最低分数线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公告五个工作日。

  若面试成绩相同,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胜出,如综合分析能力成绩还相同,举止仪表成绩高者胜出。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考程序。

  (四)考察

  普洱市财政局将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等额比例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籍档案、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普洱市财政局对通过面试的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核验。

  (六)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审核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财政局2020年人才智力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与普洱市财政局金融合作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资执行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财政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