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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0-08-02 17:31: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定报名后,非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7.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3日8:00至9月4日24: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考试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2020届高校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③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3:1,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告。

  1.笔试内容:

  ①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财务管理知识》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财务管理知识》占70%,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②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70%,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③综合柜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申论》占50%,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