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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2020-07-31 09:13: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3.缴费金额及方式: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在学院财务部门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二)准考证发放

  缴费完成后凭缴费收据在现场(皋兰校区行政办公楼106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均需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西教学楼。

  笔试要求:按照参加笔试考生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划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由学院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后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公安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思政类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高校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卷时长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

  笔试成绩当日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皋兰校区西教学楼。

  面试要求:根据所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将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书面通知应聘者。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排序,因出现并列情况致使超过所招聘岗位数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总成绩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组织复试(以笔试方式)最终确定总成绩名次排序。

  六、体检环节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省内三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执行。可复检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省公安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经省公安厅备案后,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安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

  经审查,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