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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7-31 09:14: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⑴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⑵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20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同意后可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http://nynct.fujian.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411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46917,0591-87847450

  联系人:陈小姐、吴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十、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

  2.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厅属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1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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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