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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莆田市秀屿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07-31 09:14: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求,积极吸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就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和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建议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需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5.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原则上5年内不调离秀屿区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见附件

  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报考者在选岗或递补中出现成绩并列的,经区人社局同意后通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社局网站(rsj.putian.gov.cn)和秀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xy.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将“秀屿区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如:海外留学的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各一式一份送(寄)至秀屿区人社局。

  报名时一并提供《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见附表)

  联系电话:0594-5855779邮编:351146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楼5号楼410室(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2.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内容:各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

  4.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报考者出现成绩并列的,经区人社局同意后通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