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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31 09:17: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公开招聘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携带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807室)

  (三)面试

  1.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参考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于2020年8月20日在唐山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考生登录唐山人才网查询总成绩。

  4.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唐山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有关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