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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怀化市鹤城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07-30 09:2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前取得。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考试在区委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全程参与,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五)递补。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所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鹤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应退回按不满服务年限折算的住房补贴。

  五、政策待遇,根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才引进奖励补助暂行办法》(鹤人才发[2018]2号)执行

  (一)住房补助。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二)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