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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邢台市信都区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0-07-30 09:25: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区教育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选岗。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选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定岗后,经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的山区教师除编制调整或学校合并情况外5年内不准调动,上岗前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

  5.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并每日打卡。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