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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吕梁离石区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0-07-30 09:25: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印发<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吕人社字〔2018〕90号)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离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一批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具体以《2020年离石区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6.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2020年离石区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引进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专任教师人员44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