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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庐江县幼教集团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0-07-30 09:2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本应参加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0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但因疫情影响未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8.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为面试对象,并于8月12日-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县教体局南四楼幼教集团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根据报名人数集中抽签决定面试组别,城区及基层镇幼儿园招聘计划平均分到各组。

  3.面试总成绩100分,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无生上课,时间10分钟,占总成绩的50%;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答辩,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30%;第三部分为钢琴弹唱,时间5分钟,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幼教集团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