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0-07-30 09:27: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博士岗位、初级岗(专业教师9-2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初级岗位(专业教师1-8)和中级岗位(除博士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级职称的岗位外)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教师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