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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竹溪县招聘幼儿教师(会计)公告
2020-07-30 09:28: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3)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笔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4)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需提供14天内《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详见附件)。如有从境外、中高风险区(以笔试前14天划分为准)前往竹溪县参加笔试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笔试前14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5.笔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考生所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教师招聘面试以基本功展示为主,面试基本功展示采取2+1的方式进行(2项必备项目+1项自选项目),其中,考生必须进行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唱曲目现场抽取)和儿童舞蹈表演(自选)两项必备基本功展示,并选择儿童简笔画、儿童美术制作、儿童趣味故事之一项目(自选)展示,专业展示时限10分钟;会计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考题面试。

  面试方式: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和8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场监督、计时计分、候考监督、考场引导)。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经考生、主考官、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记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核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竹溪县委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组成专班调查处理。

  八、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向社会公示后,报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按程序办理聘用、录用和入编手续。

  (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