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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山腾冲市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2020-07-30 09:30:03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报名要求

  (一)同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腾冲市的1所公办学校。

  (二)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等额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由腾冲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应聘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腾冲市教体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此次招聘考试采用说课的方式,面试时,由面试评委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素质及说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者方可列为签约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加试总分为10分,加试人员最终成绩为原面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签约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8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档案到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限内(2020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九、考察

  根据有关聘用规定和要求,对签约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ch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要求和纪律

  (一)相关要求

  1.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和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被招聘人员不属于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生的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不得参加各类招录考试。被招聘人员属于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免费)师范生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7号)文件规定,被正式聘用的人员如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签约后未报到人员,按违约条款处理,其空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二)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对招聘中出现的问题由腾冲市纪委监委对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