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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安东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0-07-29 11:29:49   地区:山东   浏览:0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机关在中国东平网站(http://www.dongping.gov.cn/)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机关备案后由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享受容缺机制报名,并最终聘用的人员,聘用1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2020年东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及资格审查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咨询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引进紧缺人才监督联系电话:0538-2830076

  附件1:“双一流”高校42所高校及双一流学科.doc

  附件2: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2020双一流报名资格审核电子邮箱地址汇总表.xlsx

  附件5: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6: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