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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0-07-29 11:45:08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委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和平潭党群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

  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各招聘单位及委托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主要审核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经历等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核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及委托管理部门同意,最迟可于体检当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根据资格复核结果正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设置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招聘单位及其委托管理部门申请,经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报名实际,确定具体考试办法,主要为面试形式,如因工作实际需要,经区党群工作部同意,部分招聘单位可增加笔试或其他考核形式,原则上综合成绩按笔试(或其他考核形式,下同)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具体以招聘单位及委托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若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名的,则此类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此类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时间暂定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委托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及委托管理部门负责,体检的医院从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格的综合性医院中抽签确定。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1.拟体检人选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按岗位面试成绩1:1从高到低确定,若出现加试情形的,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拟体检人选(部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排名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体检。

  3.岗位递补。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部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排名高低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