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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1号)
2020-07-28 09:1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①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③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⑤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⑥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8月份,即到2020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20年9月19日0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

  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1日08:30—16:00,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13室,联系电话:0431—88690586),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后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4)。笔试成绩于2020年9月26日后,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除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不含其附属医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外,其余招聘单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