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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
2020-07-24 22:2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五)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公布综合考试结果、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9月30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10月14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10月21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五、体检

  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公示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通知报到、服务年限及有关事项

  (一)对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录用。

  (二)签发公务员录用通知书。考生和有关部门、单位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组织、工资、毕业生报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关系和个人档案的迁出、迁入手续。考生按要求报到。

  (三)最低服务年限。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

  (四)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备案。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在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开始前有效,期间如有新的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从未被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附件:1.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2.各招录单位地址、网站、联系电话一览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5.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6.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7.河北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