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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汾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9人)
2024-04-11 15:20: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课无反馈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综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医疗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为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若同一岗位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报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岗位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