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营口市老边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22 22:57: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及录用程序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老边区人社局、老边区教文旅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老边区人社局、老边区教文旅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确定岗位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

  3.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凡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老边区人社局和老边区教文旅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参与考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性,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五、关于教师资格证的几点说明

  1.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已经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

  2.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招聘录用的教师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本人申请,经学校考核同意,可转为普通管理岗位,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老边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