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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南安市专项招聘昌财实验中学、昌财实验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2020-07-22 22:59:35   地区:福建   浏览:0

  (一)面试地点: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昌财实验中学招聘岗位面试范围为南安市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昌财实验小学招聘岗位面试范围为南安市现行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3.面试者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4.面试者回答两个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90%+回答问题成绩×1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南安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南安市教育局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