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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威海市立医院招聘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0-07-20 21:52:30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院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于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政策

  (一)编制待遇

  受聘人员列入备案制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聘用后,按威海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助补贴、带薪休假等待遇。

  (二)补贴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5000元/月、20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生活津贴;按照威海市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提供免费过渡住房等。

  九、其他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631-5287512;1866037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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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立医院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