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雄安新区雄县选聘医疗卫生检验人员公告
2020-07-18 23:45:28   地区:河北   浏览:0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职称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人员纳入人事代理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6、招聘人员比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7、招聘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附件:《雄县2020年公开选聘医疗卫生检验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7月18日

  附件:雄县2020年公开选聘医疗卫生检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