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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1277名公务员公告
2020-07-15 20:48: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四、相关政策

(一)学历和专业认定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南疆工作补贴

报考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师职位的报考者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五、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兵团党委组织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各考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招录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制定招录工作疫情防控预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对疫情进行预防,希望广大报考者自觉遵守。

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即88日)登陆微信“通信行程卡”小程序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对持非绿码的报考者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笔试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者,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应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如实填报健康状况,应自备口罩,主动测量体温,除身份确认、用餐需摘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请各位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btpat.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者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络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请各位报考者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发布的信息,在公务员招录各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录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9.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