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0年广州大学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2020-07-13 22:2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占考试总成绩的7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广州大学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参照公务员操作手册执行。广州大学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所有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接到广州大学人事处通知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工作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将户口迁入广州,若暂时无法办理,须签署《暂不办理户口迁入承诺书》。

  十、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空缺岗位其他可以聘用的人员。递补人数不得超过所招岗位人数。

  十一、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网站同步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公布。最终聘用结果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07。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点击下载>>>

  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x

  广州大学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