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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资兴市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5 12:42: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2024年资兴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资兴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公开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计算。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的,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资兴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要求的资格、职称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4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7.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选;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形的人员。

  三、人才津贴政策

  按《岗位信息表》备注中达到用人单位要求享受相关人才津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