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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警察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7-11 15:59: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河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警察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省唯一的一所省管公安本科院校,承担着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的双重职能。学院立足于为河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突出地域和行业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继续学历教育,强化在职民警培训,培养具有过硬的政治品格、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专门人才。目前,学院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半数以上,绝大多数已成为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学院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院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计划及要求

  按照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要求,今年招聘主要面向2018、2019、2020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警察学院网站(http://hnp.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6日8:00至7月18日17:30,按要求发送以下材料至报名邮箱:hnjcxyrcyj@hnp.edu.cn。

  (1)如实填写的《河南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

  (2)与报名表同底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

  2.报考资格初审。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为报考资格初审时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报考资格初审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本人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