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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夏津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7-10 21:58: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2020年夏津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9名,备案制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书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11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夏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xiajin.gov.cn/(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1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