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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22:00: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郴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9年7月9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除《岗位信息表》各岗位招聘条件有明确要求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