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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市衡山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22:00: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教师54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教师54名。分别是:高中教师24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2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本公告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衡山县教育局2栋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25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程序:

  ⑴报考人员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下载填写《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

  ⑵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相片大小为320×260,文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②《衡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附件3);⑤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中的高校毕业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