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公告)
2020-07-10 10:50:20   地区:吉林   浏览:0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农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bm.chnkaoshi.com/nongan)自行查询。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8日8时至16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地址: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二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431-83285017),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8月7日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公告(1号)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