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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10:5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菏泽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学前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学研究方向。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幼儿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不能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http://www.hezewomen.cn(菏泽市妇女网)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免冠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8日11:00-7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3日16:00时前及时与菏泽市妇联联系(电话0530-5310512570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