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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0-07-10 10:48:45   地区:浙江   浏览:0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第3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jgswj.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868122联系人:郭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21532、0573-82521275

  1.2020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

  点击下载>>>附件1-2.doc